珠评协〔2015〕11 号
各评估机构:
经市评估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筹委会表决通过,拟定于2015年12月16日召开珠海市评估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。为保证本次会员代表大会和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,体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现将珠海市评估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(以下简称:会员代表)、理事的推选、推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的产生
根据《珠海市评估协会章程》规定,本次大会代表采取选举、协商和特邀的办法产生,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,本次会员代表大会规模为52人。其中,评估机构代表为90.4%,其他相关行业代表为9.6%。
二、 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推荐
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31人,从珠海市评估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及特邀代表中产生。其中,来自会员代表的比例与其他相关行业的代表比例各占83.9%和16.1%。
三、推选要求,选出一批专业水平高、职业道德好,工作责任心强、身体健康的会员参与市评估协会的工作,为评估事业献计献策,共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会员代表及理事候选人产生后,请按要求填写《珠海市评估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资格审核登记表》和《珠海市评估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》,于12月5日前一并报市评估协会。
附件:1、珠海市评估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及
理事名额分配表
2、珠海市评估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资
格审核登记表
3、珠海市评估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
2015年12月1日
附件1.doc
附件2.doc
附件3.doc